一、單位概況
安順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市衛生健康局直屬的承擔全市疾病預防控制、應用研究和技術服務的市級專業技術機構,并負責對下一級疾病控制和有關衛生機構、單位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額撥款的正縣級事業單位。中心下設辦公室、計劃財務科、流行病科、健康教育科、衛生監測科、檢驗科、艾滋病防治科(麻風病科)、慢性病防治科、結核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應急處置科和質量控制科等11個正科級內設機構。中心核定人員編制數91人,現實有編制人員86人。
二、服務宗旨
安順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始終貫徹“面向公眾、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以“一切為了人民健康”為宗旨,堅持為基層、為群眾服務的方向,狠抓了兩個文明建設,積極推進衛生防疫事業改革,服從服務于我市社會經濟的發展。
三、機構主要職責
(一)完成國家、省下達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務,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方案,組織開展本地疾病暴發調查處理和報告;負責轄區內預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組織、實施預防接種工作;
(二)調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因素,實施控制措施;
(三)開展常見病原微生物檢驗檢測和常見毒物、污染物的檢驗鑒定;
(四)開展疾病監測和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環境衛生等領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管理轄區疫情及相關公共衛生信息;
(五)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
(六)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七)負責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業務考核;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條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主要職責為:
(一)完成上級下達的疾病預防控制任務,負責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具體工作的管理和落實;負責轄區內疫苗使用管理,組織實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調查與信息收集、報告,落實具體控制措施;
(三)開展病原微生物常規檢驗和常見污染物的檢驗;
(四)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
(五)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城市社區衛生組織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防病工作,負責考核和評價,對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六)負責疫情和公共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指導鄉、村和有關部門收集、報告疫情;
(七)開展衛生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普及衛生防病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