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專以上學歷,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及環境地質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2.五年以上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壞境恢復等勘察、設計、評估等相關工作經驗,具有豐富的地質災害相關工作經驗。有豐富的野外工作經驗。
3.能熟悉或獨立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復墾報告”。
4.有在礦山設計公司從事過的工作經驗者優先。
2.五年以上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壞境恢復等勘察、設計、評估等相關工作經驗,具有豐富的地質災害相關工作經驗。有豐富的野外工作經驗。
3.能熟悉或獨立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復墾報告”。
4.有在礦山設計公司從事過的工作經驗者優先。
職位類別: 地質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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